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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茹建平摄影编辑)3月5日,古城街道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大戛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养殖厂引发的补偿纠纷,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6年8月,由于国家建设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征占了昌源社区大方达居民小组养殖小区的部分土地及厂房。在此过程中,凸现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其中李某与小组及土地征收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典型。 李某是2005年经当时的平甸乡政府同意到大方达小组从事生猪养殖,由于他需要重新扩建生猪养殖厂房,十多年前就和大方达小组农户协商租用了部分土地用于厂房建盖,由于大戛高速公路建设导致他与群众的租地协议无法履行下去,从而引发了李某的不满,导致征地拆迁工作迟迟无法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受阻。 2017年11月,大戛高速公路指挥部领导找到古城街道办事处要求给予协调解决,古城街道高度重视该纠纷的化解工作,要求古城街道调解会配合处理,街道各单位积极配合,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纠纷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通过调解工作人员走访有关知情人,并调阅双方租赁协议后得知:李某于2005年与部分大方达小组群众租赁土地并一次性缴纳了土地租赁费是事实,针对李某提出的养殖场房屋及部分配套设施补偿偏低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李某又提出他本人在2017年7月和经销商购买了价值78000元的母猪产床和4套小猪保育床也应该给予补偿,鉴于案情复杂,调解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小组、土地征用方及经销商进行协调处理,由于几方存在不同意见导致纠纷一时难以化解,2018年3月,古城街道调解会再次深入纠纷现场做好李某的思想工作,同时对李某提出的要求给予多方协调,在多方调查了解实情的基础上,调解工作人员向几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结合新平县土地征用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坚持法与情结合的原则做好几方的思想工作,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调解工作人员依法依理的耐心疏导下,几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由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李某1036237元,作为李某养殖场房屋及配套设施、果树等相关费用;二、养殖场征用面积为3.488亩的土地补偿费兑付给大方达小组集体,共计383680元;三、由经销商补助20000元给李某作为母猪产床、保育床的损失费用,该设备由李某自行处理;四、协议签订后7天李某搬开个人物品,方便施工方及时施工。 
至此,这起因征用养殖场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在古城街道调委会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成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促进了我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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