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和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古城街道纳溪社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通过实施《关于纳溪社区居委会本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及村办公司净收益使用的实施方案》、《纳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纳溪社区优秀学生助学金奖励办法(试行)》等办法,切实让辖区困难家庭得到帮助,有效防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病致贫;同时营造了崇文重教、育才兴学的良好社区氛围,让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更有“广度”,惠及民生更有“深度”。 
扶危拯溺,援之以手。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是扶危济困、温暖困难家庭的大事、实事,是为困难群体解难的仁爱之举。2023年,为减轻患病家庭压力,进一步提高医保缴费积极性,纳溪社区两委班子经过深入讨论,在充分吸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有经济基础的小组使用村集体经济部分收益补贴大病医疗支出费用,纳溪社区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定了“《纳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管理办法》”,具体救助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累计自费医疗费用达5000-15000元,小组给予1000-5000元救助。2024年,在原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年内多次发生5000元以上自费医疗费用均可救助的规定”。通过村集体经济补助的形式,截至2024年10月,共计发放大病医疗补贴26000元,惠及了辖区居民,让“病有所医”的期盼成为现实。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纳溪社区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通过完善奖学金制度、举办优秀学子表彰大会等多重方式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制定实施《纳溪社区优秀学生助学金奖励办法(试行)》,对在小、初、高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学生给予100-10000元奖励;2024年共有53名优秀学生获得奖励,其中给予27名优秀小学生100元学习用品奖励,9名考入市属高中学生1000元奖励,3名211院校学生3000元奖励,2名一本院校学生2000元奖励,12名二本院校学生1000元奖励;共计发放奖学金36700元。 取之于民,惠之于民。用村集体经济收益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纳溪社区用活用好集体经济的有力探索。近年来,纳溪社区通过清查和盘活集体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和资金,明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思路,提高村级集体经济“三资”利用效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把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作为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小组在开展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时坚持服务与发展并行,将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公益事业、群众福利等,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真正用之于民、用在实处,让辖区群众共享村级集体经济结出的硕果,切实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2024年,纳溪社区各小组共实现盘活集体资金1.33亿元,预计可实现集体资金经营性收入1200余万元,社区居委会本级收入80余万元,用于提升人居环境改造、帮扶救助、优秀学生奖励、福利性分红、其他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支出670余万元,预计全年纳税68余万元,为新平高质量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用活用好集体经济,对于稳定农业农村、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更体现了党一如既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未来,纳溪社区将持续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共同富裕,用心用情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共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真正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现代化新型社区的美好蓝图! (图/文:普家洪 编辑:王汝媛 审核:罗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