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新平县司法局获悉,近日,新平县老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持续九年的山林纠纷。 原来,2008年林改时,老厂乡马房村委会原湾子村1组和8组就“烧炭梁子”山林界线出现争议,原8组村民陈某持有的“林业三定”时期自留山使用权证书载明了该处山林东至界线正是1组和8组的交界,但具体界线不够明确。2008年至2013年,湾子村1组和8组的山林界线纠纷经多次调解未果。2014年,“烧炭梁子”部分林地被占用开发,林权纠纷迅速上升为补偿款分配纠纷,双方自持己见,僵持不下。2016年,原湾子村1组和8组合并为一个组,两个小组的山林界线及补偿款分配纠纷演变为陈某与现湾子村小组集体之间的山林权属或补偿款分配纠纷。 今年6月,老厂乡调委会再次成立纠纷调解组,深入村组开展纠纷调处工作。调解前,调解员通过走访第一轮承包参与分山的老同志、知情人士、村组领导,查阅了相关资料,深入现场实地勘察、GPS定位。调查得知:林地争议面积约40亩,双方均未能提供明确权属的有效凭证。在掌握了纠纷基本情况和争执的焦点后,调解组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提出了“争议林地结合自然地形,按双方各一半划分及林地占用补偿款依界按实际占用面积补偿”的调解建议。通过调解组对陈某的教育疏导工作,陈某最终同意了调解组提出的调解建议。最后,此事通过湾子村小组召开“一事一议”会议,表决同意了调解组的调解建议。 至此,这起持续九年的山林纠纷,在乡调委会工作人员的努力和当事双方的配合下最终得到了化解。(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通讯员 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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