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属、县直各单位: 根据玉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校园及周边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印发2018年云南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玉综合校园周边办〔2018〕1号)和《2018年新平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为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的贯彻落实,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校园周边突出问题,保障师生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促进我乡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力整治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运用综合手段,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刻把握广大师生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着力抓核心,维护学校政治稳定;着力抓源头,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着力抓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对全乡校园安全隐患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秩序良好、健康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乡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老厂乡人民政府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云海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付志一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老厂派出所所长 李会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陈 斌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 宝 老厂司法所所长 俄贵华 乡综治专干 陈彦涛 乡文化事务中心主任 马德学 乡水管站站长 施忠平 老厂卫生院院长 白金平 老厂小学校长 刘 剑 老厂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由俄贵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保障方式 (一)着力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源头预防和科学预防 1.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2.着力排查化解因学生间口角、琐事、感情纠葛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3.着力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重点人员开展全面的摸排,准确掌握各类重点人的现状和动态,相关部门要落实稳控责任和措施,严防重点人闯入校园肇事肇祸。 4.着力排查在校园从事宿舍管理、食堂管理、安保等服务的人员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有精神病史、酗酒等不适宜在岗的人员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校园及周边不安全因素 1.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安全校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整治,切实防止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水域进行登记,有无防溺水告家长一封信、有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措施。 3.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园内食品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着力加强校园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巡查,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 5.在校学生住酒店情况登记记录、入住前是否进行适当询问。 (三)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 1.加强学生上放学路线治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予以整治,认真排查教育引导、制止学生不乘坐“黑客车”和其他无安全保障车辆的情况。 2.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出租房、违章建筑、占道经营、食品卫生问题较多的场所进行认真排查整治。 3.严格排查涉校重点高危人员,建立高危人员信息库,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落实教育稳控措施。 五、职责任务 老厂派出所要建立联防机制,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立执勤点,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校园及周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 市场监督管理所一要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落实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二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严格审批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开设网吧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经营单位的申请不予核准,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规范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有害青少年成长的商品。 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体制优势,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和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文化事务中心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加强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的管理工作,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查缴各类非法宣传品和有违禁内容的电脑软件等非法出版物;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管理,防止非法教材教辅读物流入校园。 司法所要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秩序。 卫生院要指导学校做好卫生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对于学校出现的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要及时指导教育部门或者学校采取措施。 水管站要掌握辖区内水库、坝塘、江河、水塘等水域底数及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管理方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设立防溺水安全警示标牌,落实设立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管理,督促管理方对私自下水的青少年要及时进行劝阻,防止青少年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及时排查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防患于未然。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完整、详细的学校安全台账。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在外租房居住;要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严密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六、整治时限 2018年3月1日至4月20日。 七、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把这次排查整治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积极有效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要严格进度,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工作进度,整体推进。对于行动缓慢、措施不力、整治后又出现反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涉校治安案件、涉校刑事案件发生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级通报的,将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并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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