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厂乡被认定为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6-14 11:06   点击率:21打印】【关闭

6月12日,玉溪市档案局和新平县档案局组成评审组到老厂乡对老厂乡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开展认定,通过评审组综合评议后,最终认定老厂乡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首先评审组实地查看了老厂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相关痕迹材料并进行综合评议;其次由老厂乡分管领导全面介绍了老厂乡档案工作开展情况、档案规范化管理开展情况和自检评分情况;再次评审组反馈实地认定情况、宣布认定结论并颁发匾牌。

通过实地查看和认定,评审组对老厂乡档案工作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满意,认为老厂乡十分重视档案工作,做到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人员配备齐全和档案收集归档等符合相关要求。老厂乡认真对照《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和清理整改,通过评议已达到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要求并给予颁发匾牌。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老厂乡能继续保持好现在工作状态,把此次认定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一如既往地做好老厂乡的档案工作,并根据今天评审组要求做好下步的完善工作,开展好乡属各部门和村(社区)的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的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利用率,积极主动地为各行各业服务,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新发展,为档案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通讯员:李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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