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乡林业工作站联合乡司法所在罗柴冲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小组与农户之间的林权矛盾纠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认可。 
该起纠纷要追溯到1983年林业“三定” 分山到户时,罗柴冲村小田房九、十组集体与农户普成华之间有一块林地没有明确林权界限,到2008年林权制度改革时,由于存在纠纷界限无法明确,所以双方均没有确权发证,到2015年横山水库开工建设时,纠纷双方因林地征用补偿一事矛盾进一步激化。为此事,当事人曾多次到县林业局、信访办、法院、老厂乡人民政府上访,由于双方提供维权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等原因,乡林业工作站、司法所、会同罗柴冲村民委员会多次调解无果。 乡林业工作站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在现场勘察、实地核对、广泛调查取证,全面掌握历史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地形地貌,开展调解,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通过向多方咨询相关法律政策,并收集相关历史依据,走访知情的老村干部、老党员,深入开展相邻村组的调查,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终于明确了纠纷林地的产权归属,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认可。至此,这起历时三十五年,共经历了10余次调解的林权矛盾纠纷圆满化解,较好地维护了老厂乡林区生产秩序,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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