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按照 “三查三告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7月6日,新平县公安局扬武派出所组织辖区废旧金属收购业主和从业人员召开业务工作培训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扬武派出所所长李国院主持。 据悉,扬武辖区共有16家废旧金属收购点,由于利益驱使和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及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分类不熟悉,许多收购点存在违反《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行为,且16家废旧金属收购点分散,存在占道收购,环境脏乱差现象。为进一步整治规范辖区废旧金属收购业,扬武镇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召开会议,一是向业主和从业人员讲解《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二是向业主和从业人员对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应具备的条件、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区别、分类进行了详细讲解;三是分析通报了当前废旧金属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通报了今年内被处罚的3家业主情况;四是要求各业主严格按照《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守法经营,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登记报备,切莫因小失大;五是与各业主签订了《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最后,李国院通报了针对扬武废旧金属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已多次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情况,以及得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将16家废旧金属收购点集中规划至扬武社区“红砖厂”一块占地9840平方米的临时用地内进行集中收购等相关情况;同时,邀请镇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王东杰向业主和从业人员讲解扬武镇废品收购点建设项目情况及将利用三个月时间建成投入使用等相关事宜。会议结束后,所长李国院带领16家业主和从业人员到集中收购点建设项目实地进行参观,并听取16家废旧金属收购业主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会议,使广大业主和从业人员充分掌握《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熟悉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区别和分类,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守法经营的意识,为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范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