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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5月份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4月2日,扬武镇组织召开清明节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及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陈绍华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通报了3月以来我镇火灾发生情况、原因,深入分析当前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森林火灾事故教训,并就下一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明确具体措施。会上,传达学习了《扬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考核办法》。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分管领导检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将防灭火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确保每一处山林都有防火责任人。二要加强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警示标语等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意识。清明节期间,大力倡导鲜花祭祀、文明扫墓,切实减小火灾隐患。三要坚决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村、组加强巡查,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有效整治一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提升群众防火意识,积极避免违规用火行为酿成森林火灾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灭火路卡点的检查力度,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百分之百进行“防火码”扫码和实名登记,收缴携带的火种火具,严禁火种进山。四要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镇值班人员、各村(社区)、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应急扑火队等相关人员在高火险期及清明节期间全员在岗在位,时刻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火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救;全力做好扑灭明火后残余火星清理,防止死灰复燃,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五要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执纪监督。镇纪委不定期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检查督察,实行督察结果与村组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六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人员落实到位,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镇党政领导班子、纪委、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天保所、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林业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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