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扬武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28 14:11   点击率:19打印】【关闭

中共新平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新平县司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提醒》的文件要求以及《新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扬武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扬武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于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系

一是结合扬武实际,参照县级模式,拟制定出台《扬武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扬武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扬武镇法律顾问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三项等制度,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扬武镇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查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职能,县政府法制机构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即扬武镇向全社会公开扬武执法主体名称、负责人、执法区域、执法类别、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同时,按照全县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镇相关机构,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结合实际认真修订《扬武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梳理扬武镇行政职权分别是:行政许可10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代办点,形成便民服务大厅办事指南,积极开展为民惠民服务。各相关部门根据政策及文件要求,取消简化审批事项,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高效、协调、规范运转。

三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结合实际,扬武镇机构改革将机关设置为5个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2个中心一个执法队),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在限额外设置机构、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总量增加编制的现象,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从而全面推进扬武镇事权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扬武镇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未出现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未出现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的事件。

六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抓牢云南绿色钢城建设机遇,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建成一个扬武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村(社区)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做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作紧紧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提供和指引”的平台建设功能,截止目前,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调解6件,指引需要援助人员8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0场次,受教育群众8000 余人。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检查2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检查经营户300余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巩固提升监管成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55件,其中:信访系统交办18件,现已全部办结;12345热线交办237件,现已办结223件,正在办理14件,全镇未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密织公共安全防控网。持续做好辖区涉访、涉军、“两案”人员等稳控工作,列管重点人员184人暂未发现异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召开扬武镇平安建设、扬武镇“利剑护蕾”工作部署会、扬武镇“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部署会、业务培训会及分析研判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统筹谋划,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平安扬武建设不断深化。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弘扬和传承扬武彝族民间创世花鼓舞,推动传统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持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建章立制,规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机制。结合扬武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扬武镇人民政府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扬武镇法律顾问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三项等制度,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 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及其他违规违法现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同时,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辖区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持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扬武镇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扬武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扬武镇财务管理办法》等工作管理办法。推动扬武镇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扬武镇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内容包括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本级人大监督。一是公众参与。作出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通过适当的方式对议题进行仔细酝酿,提请党政领导班子审议的事项,会前两天均按规定程序提前将有关材料送达参加人员,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广泛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意见,并将决策结果进行公示。二是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对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按照《扬武镇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邀请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三是合法性审查。建立并严格执行《扬武镇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新宇律师事务所赵蒙律师为扬武镇法律顾问和实现了党委、政府、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集体讨论决定。在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末位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对少数不同意者,应当认真考虑,如不同意见接近半数,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将争议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请求裁决。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监督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可根据议题内容需要,列席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五是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重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特殊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外,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根据《乡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依法。明确书记办公会、政府办公会、党委会及表决方式的程序,做到决策公开透明、规范合法。同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 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扬武镇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人性化执法。

2.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出台《扬武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3.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扬武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制定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4.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执行《扬武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依据《新平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 邀请法律顾问对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5.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扬武镇行政机关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6.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截至目前,扬武镇持有行政执法证(综合)的有30人,今年参加行政执法考试8人,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执法辅助人员。

7. 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规定的案卷评查标准,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做到了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依据准确,行政许可材料真实、合法,办理程序、时限合法,并对被许可人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五)持续健全突发事件应当体系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每年适时开展抗旱、防汛、地质灾害、等应急演练。同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摸排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制定排查调处方案。始终坚持每月和特殊时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把苗头排摸与纠纷调处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压实镇村两级责任。要求矛盾纠纷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到位,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完善以调解为主要手段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二是部门联动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复杂矛盾,司法所与派出所、国土所、民政所等职能站所组成工作组,认真倾听矛盾双方诉求,进行现场调解,有力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三是针对群众在房屋修建中存在的合同、邻里、土地转换等问题,重点开展《合同法》《物权法》《土地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维权和守法意识。对邻里、婚恋、债务等易引发重大刑事命案的民间纠纷实行分类排查、分级防控,实时关注、主动帮扶重点家庭和重点人员,有效化解突出矛盾,坚决防止“民转刑”命案发生。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医疗、拆迁、物业、社保等领域,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截止目前,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8件,调解138起,调解成功137件,调解率为99.2%,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

2. 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摸排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通报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新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扬武代办点设立扬武司法所,每月向上级部门及时报送相关报表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本年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七)持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

2.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镇纪委严格进行监督执纪,实现了监督常态化。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部门严格进行资金监管并积极配合县审计部门进行资金使用审计。

3.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严格执行《扬武镇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建立扬武镇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扬武镇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确保舆情及时处置、妥善处置。

4.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与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队伍,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二是通过政府信息与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填报本镇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务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与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三是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镇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务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社区)政务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务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四是确保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使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五是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纳入镇纪委督导检查检查范畴。同时,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中心(站所)考核内容之一。

(八)持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大力推广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利用赶集日等普法宣传日向群众宣讲“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的优势和使用办法,让群众可以线上解决问题。为10个村(社区)都配置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服务设备,在司法所、扬武镇政务中心设置一台“云岭法务通”,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民服务体系,可以有效满足群众的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扬武司法所积极推进智慧司法所建设,有效运用“云智调”、“在矫通”、智慧司法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等智能化服务系统和智能终端。对10个村(社区)以及交通调解委员会进行“云智调”知识培训,大力推广“在矫通”,凡是符合要求,能够达到使用能力水平的社区矫正对象,均要求使用“在矫通”小程序。司法所日常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司法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使用相关信息。积极利用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等智能化服务系统和智能终端,减轻群众回见的不便和交通成本。

三是扬武司法所、派出所与法治办配合联系,实现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要求各村(社区)积极使用“玉溪共治通”APP,及时录入“两类人员”信息、矛盾纠纷化解等信息,实现辖区内的基础信息能普遍使用移动信息终端进行信息采集上报,业务数据及时录入、实时上传相关业务系统,做到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无误。共录入事件5160件,办理完成5158件,正在办理2件。

(九)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找准影响和制约扬武镇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办法,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扬武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激发干事热情,担当发展重任。推进社区、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两新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建设有关精神2次;领导干部为联系村(社区)、联系党支部上“党课+法治课”累计30次。学用结合助推干事创业。完成2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参训党员300余人次,党员教育载体丰富、成效明显。

二是委、镇政府共同行文《扬武镇“八五”普法规划》和该《规划》的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扬武镇对标对表主动谋划、积极担当作为,围绕当前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压实责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聚焦聚力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担当作为,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为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扎实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复核复审工作,20069月大开门社区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丕且莫村委会被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授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马鹿寨村委会被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授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制定出台《扬武镇普法责任清单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年内,积极开展平安法治建设、法律援助、《民法典》、《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平县旅游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校园周边安全知识、农村土地承包、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共发放宣传资料、小册子、环保袋等5000份,悬挂宣传标语22块,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接受咨询80人次。通过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扬武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扬武镇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适时调整充实以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我镇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意见、落实举措,统一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年内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2次;镇党委听取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2次。二是把学法述法工作纳入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四是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扬武镇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扬武镇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把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委督查室跟踪问效,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将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考核、同步检查,并做到考核成绩与薪酬挂钩,实行绩效考核。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扬武镇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依然存在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存在短板,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不平衡。

(二)法治建设配套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执法与普法衔接方面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工作创新有待于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动各部门积极性,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点任务和短板弱项,及时确定并实施工作项目,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及时挖掘、总结、提炼特色和亮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先进带后进”的创建机制,广泛宣传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五)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努力培育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

(六)坚持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平安扬武建设,持续抓好“四个专项行动”,解决好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各类违法犯罪,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扬武镇人民政府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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