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来源:扬武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12-30 08:12   点击率:46打印】【关闭

一、听证事由

为有效整合扬武镇教育资源,优化师资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扬武镇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集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溪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玉政通〔2022〕2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关于印发新平县建设用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6〕67号)、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为补偿依据,结合扬武实际,制定《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新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扬武镇人民政府于 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5:00,在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扬武镇人民政府确定了拟对《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事项后,作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第 1号听证公告

11月17日,扬武镇人民政府在新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代表、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12月10日前,确定了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方案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听证记录员。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新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计 34 人,其中:听证主持人和方案陈述人1人,决策发言人7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代表17人,听证旁听人5人,听证记录员 2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

12月10日,在新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名单等事项。

(四)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12月10日前,将听证会邀请函、听证会草案等材料送达参加听证会相关人员,完成起草并准备好听证会主持人材料、完成会场布置等各项工作。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5:00—17:30;

地点:扬武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应到参会人员34人,其中因事请假 1人,实到33人。其中: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1人,决策发言人7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记录人2人,旁听人4人。听证代表17人(应到17人,实到17人),实到代表已经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听证要求。

1. 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1人

田春丽  扬武镇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2. 听证人(决策发言人)7人

刘 骁 扬武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绍武 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普学林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普红文 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海 新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股

方 涛 新平县发改局投资股股长

罗 兰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管理中心主任

3. 听证监察人2人

田金菊 新平县人民政府政策法规股

耿 蓉 扬武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4. 听证记录人2人

蒋建岚 扬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何松儒 扬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5. 听证代表17人

(1)利害关系人代表13人

卫金美 扬武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县人大代表

罗 刚 扬武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佐 扬武社区一街小组居民

唐光文 扬武社区二街小组居民

吕 媛 扬武社区三街小组居民

李占荣 扬武社区三街小组居民

刘保云 扬武社区二街小组居民

李启明 扬武社区三街小组居民

刘存安 扬武社区二街小组居民

吕玉萍 扬武社区三街小组居民

王惠生 扬武社区一街小组组长兼支部书记

廖海存 扬武社区二街小组组长兼支部书记

高 雪 扬武社区三街小组组长兼支部书记、镇人大代表

(2)政协委员1人

齐 健 县政协委员

(3)法律顾问 1人

赵 蒙 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4)技术部门代表2人

矣 刚 扬武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普丽芬  扬武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6. 旁听人4人

张明昌 扬武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县人大代表

龙俊明 新平县信访局接访办信股 股长

李 旺 扬武自然资源所所长

毛玉梅 扬武中心学校校长

(三)听证会议程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主持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就《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听证陈述人进行补充。

5.听证代表对听证内容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意见进行答辩;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8.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9.听证监察人宣读监察意见;

10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17位听证代表作了现场发言,对《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53.36元/㎡的补偿价格有点低,建议参照玉溪、昆明的标准,重新再考虑一下。

2.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征收户中,部分证上只登记了征收户户主名字,会存在还有其他共有人的情况,需进一步明确。

3. 被征收户中涉及到一户多子多女的情况,需予以考虑;提高临时安置过渡补偿,并将一次性搬迁奖励补助提高到10万元/户。

4.建议将安置房面积增加到120㎡。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规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153.36元/㎡的补偿是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规定确定的。

2.补偿费用要通过评估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周边市场进行专业评估。评估公司可以由被征收人共同商定选择。

3.扬武中心校的改扩建背景是服务教育公益事业,根源不是来解决一户搬迁范围内一户多子的问题,原则按照一户房一宅的标准来安置。另外,对有的代表提到的临时安置补偿标准的问题,目前拟安置的地块属于已批未供地块,供地周期不长,按每天每人10元的标准测算临时过渡费用是合理的。

4.部分听证代表所提到的补偿标准低、奖励条件低、临时过渡安置费用低等情况,我们向县级工作专班汇报后再做决定。

六、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扬武镇人民政府对听证情况进行评议,根据问题和答复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完善,归纳起来主要有4条(1条予以采纳,3条不予采纳)

1.153.36元/㎡的补偿价格有点低,建议参照玉溪、昆明的标准,重新再考虑一下。

此意见不予采纳。

理由: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规定,按(二类区集体建设用地10.22万元/亩)标准测算出153.36元/㎡。此为省级文件标准,无法更改。

 2.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征收户中,部分证上只登记了征收户户主名字,会存在还有其他共有人的情况,需进一步明确。

此意见予以采纳。

理由:涉征收区域内确实存在此类情况,我们将在方案中补充完善证载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符合的认定方式。

3.被征收户中涉及一户多子多女的情况较多,需予以考虑;提高临时安置过渡补偿,并将一次性搬迁奖励补助提高到10万元/户。

此意见不予采纳。

理由:扬武集镇中心校改扩建项目是教育公益事业,目的是为教育让路,腾出空间改善教育教学资源紧张现状;同时改善周边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宜居、宜业;且安置地点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值更高,应双向考虑。

4. 建议将安置房面积增加到120㎡。

此意见不予以采纳。

理由:根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安置地处于扬武集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无法更改。

 

                      扬武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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