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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漠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拖欠农工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 
2018年2月7胡某到漠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工程款拖欠问题进行反映,胡某称他和普某承包了三套房子,当时双方协商由胡某包工,普某提供材料,工程完工就付款,但现在工程已完工,普某没有把29600元工程款支付给胡某,临近过年却拿不到自己的工资,无奈下胡某只能求助漠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工作人员拨通了普某的电话,经核实,普某欠胡某的工程款情况属实。随后普某到漠沙镇调解委员会,普某称虽然工程完工了,但是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双方就工程量进行了一一核对,并就需要完善的项目进行了细化说明,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1.胡某把存在部分工程问题的地方重新完善,2.普某欠胡某共计29600元的工程款,预先支付10000元,待2018年3月15日胡某把存在问题的部分工程完成之后把剩余的19600元支付完。 作为广大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渠道,漠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力争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伤恶性事件,在春节来临之际,保证农民工过一个富裕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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