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集镇管理水平,解决集镇中存在的环境卫生差、镇容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集镇范围内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要求,以实施“四治一拆一增”为抓手,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作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用过硬措施改变集镇“脏、乱、差”现象,打造出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集镇环境。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近期治标与长期治本相结合。在治理环境浅显表象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二)坚持政府牵头与群众自治相结合。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民众支持、参与集镇环境整治,形成以群众自治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三)坚持依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善治的要求,合理进行惩处、张驰有度实施,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四)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民众公德意识宣教,曝光反面典型,提高集镇居民主人翁意识。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集镇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协调和监督检查,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 山 副组长:杨永周 路 长:王定权、罗建林(槟榔路)、白滨(孟竜路)、杨贵勇、李晓忠(文化路及沿长线)、张再学(攀枝花路及沿长线)、李精蕾(托竜路)、刘骁(青年路)、李存会(富民路)、刀剑孝(托仙路)。 成员单位:规环中心、城管中队、国土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化中心、交警中队、派出所、司法所、漠沙商会、曼竜社区、和平村委会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立足长远,着眼当下,统筹整治活动。2.营造舆论,统一认识,整合整治力量。3.筹措资金,盘活资源,保障整治经费。4.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实施整治活动。5.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督促整治工作。6.强化领导,综合协调,推进整治进度。 (二)职责分工 1.市容卫生整治组 责任领导:王定权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职责:依法拆除临街私搭乱建建筑;督促商户、居民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并签订责任制;规范行业运营秩序。 2.交通秩序整治组 责任领导:张再学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 配合单位:派出所 职责:开展行车、停车秩序整治,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 3.基础设施建设组 责任领导:刀剑孝 牵头单位:规划中心 配合单位:曼竜社区 职责:摸排市政设施短板,编制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后期管养。 4.宣传发动组 责任领导:刘骁 牵头单位:宣传办 职责:根据整治内容编印宣传资料,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宣传工作。 5.综合协调组 责任领导:杨永周 责任单位:党政办 职责:组织本次整治会务工作,协调各组资源对接工作。 要求:1.工作组围绕整治内容,结合本组工作职责,于4月15日前拟定出本组详细工作方案。2.根据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整治。3.总结本次工作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镇容卫生。依法拆除临街私搭乱建建筑,提升镇容镇貌。实施“门前三包”制度(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推进“门前三包”责任综合评比工作。整治卫生,纠正在门前乱扔烟头、纸屑、果皮,乱吐口痰,乱贴、乱画,不定点投放垃圾等陋习,发动各中心站所、环卫队伍和集镇居民及时清扫生活垃圾,做到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实现集镇干净整洁。整治绿化,严查恶意损坏树木、破坏绿化带等行为,禁止将垃圾和各种废油、污水、剩菜剩饭等杂物倒入绿化带,禁止在行道树上钉钉子和悬挂物品。整治秩序,清理门前乱摆摊点、乱堆经营物品、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禁止在门前占道打麻将、下象棋、打牌等不文明行为。规范酒店、网吧、KTV等行业运营秩序,整治集贸市场、重点窗口地区秩序,实现集镇和谐有序。 (二)整治交通秩序。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为重点,扎实开展行车、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车辆乱停乱放、乱鸣喇叭、随意掉头等容易造成乱、堵问题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车辆随意停车、扎堆待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占道洗车、占道修理等违规经营的行为,同时加大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规范管理力度,实现集镇道路畅通。 (三)完善市政设施。排查集镇污水管网、污井盖使用情况,更新破损管网、井盖,杜绝商户乱倒乱排污水问题,规范污水排放。以乡土树种、果树等经济实用林木为主,补齐枯死树木,提高集镇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排查集镇老区电路灯、新区太阳能灯的使用情况,更新已老化控制系统和已损坏路灯。完善车辆停放相关附属工程项目。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讲明政策(5月2日—31日):各工作组结合自己的工作方案内容,开展政策宣传、舆论造势,与有关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采取各种可行措施,将整治的内容、措施、要求,告知商户、民众。 (二)自查自纠,自行清理(5月9日—16日):各工作组集中督促指导商户、民众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事宜,自行纠正清理。 (三)集中整治,建章立制(5月17日—5月31日):各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结合自身职责及工作目标要求,对集镇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实现整治目标。相关部门立足工作持续、长久地规范运行,总结成功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路路长、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细化各个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去,扎扎实实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本次整治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各路路长负责对管辖路段进行监管,是本路段第一负责人,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各责任单位是实施本次整治活动的主体,负责具体的整治工作,对各路路长负责。路长与工作组要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搞好配合,还要广泛发动、依靠群众,形成各负责单位分工负责、各方协调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抓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集镇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及时报道工作中的情况,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四)加强监督,督促落实。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每周作小结,定期向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同时,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整治行动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治无效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