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漠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意外导致死亡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8年11月14日,黎明村委会丫口寨小组鲁某(系死者普某的妻子)来漠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普某在某电力有限公司上班,2018年11月12日被该公司分配到平掌乡杨山箐异地搬迁点施工,在用挖机挖坑时由于没有注意到施工周边环境,不幸被滑落的石头砸中导致普某当场死亡。接到此调解申请,工作人员立即对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了详细了解。经核实,普某在施工过程中意外死亡情况属实。随后,电力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某表示,对于此意外事件感到非常抱歉,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公司要站在人道主义上充分考虑死者家属以后面临的困难和实际情况。在经过多轮商谈和人民调解员的劝说后,双方都本着互谅互让原则,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由某电力有限公司分两次支付死者普某家属各项赔偿金900000元。 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农民也在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关系,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外出打工。但因他们大多是被用人单位聘用为临时工,没有进行专门的职业培训,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并且工地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容易发生意外事件。因此我们必须持证上岗,做到谨慎施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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