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村镇居民办理车管业务,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将车管服务平台下放至扬武、漠沙交警中队设立车管服务站,开展摩托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让村镇群众省却了为办理车管业务来回奔波县城之苦,不出家门就能办理各项车管业务。 在漠沙镇交警中队,民警正在为当地群众办理摩托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开通此项服务有效实现了车管业务“马上办、就近办、便捷办”,有效延伸了车管便民服务触角,受到了当地群众好评。 据了解,往年我县各乡镇的摩托车检审都需到县城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或戛洒镇交警中队开展检审,虽然在2017年2月扬武、漠沙检测站正式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效能检测业务,但不能实施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所以群众在摩托车检验合格后,还需持相关资料凭证前往县城交警大队车管所申请核发检验标志。今年,为全面推进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我县交警大队积极向玉溪交警支队申请下放乡镇中队车管业务权限,在扬武、漠沙交警中队授权设立车管服务站,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交管服务的新要求,真正建设起新平交警“家门口”车管所。 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通过“车管服务站”下乡上门服务,打通了农村交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据悉,新举措从今年9月份在漠沙实施以来,到目前已服务漠沙群众检审车辆1000余辆,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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