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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上午,平甸乡利用星期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之机,组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会上,保密专干首先领学了新《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重点强调了《实施条例》中的法律责任;其次是介绍了《实施条例》是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第646号签署令公布,于2014年3月1日施行。《实施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全面修订。一是为了适应贯彻实施保密法的需要;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三是适应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需要。自2010年新修订保密法确立了一系列新制度、新措施,原来配套的《实施办法》已之不相适应,所以作了相应的调整补充,实施条例针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健全完善保密工作保障机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度,保密宣传教育、国家秘密确定、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涉密信息系统管理、从事涉密业务保密审查和泄密案件查处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为依法开展保密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通过修订实施办法,明确、细化保密行政管理职能,规范保密行政行为,努力实现保密行政管理科学、公正、严格、高效。 最后要求:各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新《实施条例》,对于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鲁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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