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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平甸乡烟叶收购工作秩序,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我乡烤烟收购任务,9月26日、平甸司法所协同县司法局积极深入小龙山烟叶收购点和费贾烟叶收购点组织开展了涉烟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及烟叶收购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粘贴宣传标语,向广大烟农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烟叶收购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2017年烤烟收购期间主要措施和扶持政策等以烟叶收购相关宣传资料。并向烟农进一步讲解相关规定,解答烟农法律咨询,重点强调不得跨点交售烟叶,不向第三方出售或提供售烟电子合同,不倒卖、不倒买、转借烟叶种植收购电子合同等法规,使广大烟农熟知烤烟生产的相关政策,自觉遵守和履行烤烟种植合同的法律意识。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1辆次;出动宣传工作人员4人次;张贴宣传标语2幅;发放宣传材料360余份。 从9月初平甸乡烟叶收购开始,平甸司法所不定期深入到平甸各烟点、预检点、村委会、农户烤房、田间地头等多举措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着重宣传烟叶收购政策、法规,力求达到人人知晓的宣传效果。此外,平甸司法所在此期间加大涉烟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为烟叶收购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普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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