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甸乡传达学习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5-25 14:05   点击率:33打印】【关闭

       2018521日上午,平甸乡利用星期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之机,组织学习《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由平甸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陈兰主持。

会上,档案管理员首先介绍《办法》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令公布,于201811日起施行。其次是领学了《办法》中相关内容,《办法》共有28条,含概五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国家档案馆的建设;二是关于国家档案馆资源建设;三是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四是关于国家档案馆的公共服务职能;五是关于档案馆工作条件保障。重点强调了《办法》中的公务礼品档案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学习,大家对档案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觉得档案管理工作很重要,要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

最后,陈副乡长对档案管理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各位干部职工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尤其是职工人事档案、工程建设、基建档案等,要统一交乡综合档案室管理;二是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要把档案管理拿入目标考核;三是各位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办法》的内容,对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各门类档案利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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