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起纠纷 公平调解促和谐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6-26 15:06   点击率:23打印】【关闭

 

司 法 简 报

 

近日,平甸司法所联合红星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挖大戛高速路征占林地权属龙家四兄弟的林地补偿款分配不均引发的征地补偿纠纷,防止了家庭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为亲人们搭建了一座同心桥

红星罗施斗莫小组龙某甲、龙某乙、龙某丙、龙某丁系兄弟4人,4人共同享有耕地面积3亩,同享有林地面积7亩,,耕地3亩龙某乙长期栽种;2017在国家建设大戛高速路期间,征用4人共同享有耕地面积3亩、同享有林地面积7亩。应补偿耕地、林地征用费13.8万元,应补偿青苗补偿费1.2万元,共计补偿款15万元,在分配补偿款意见上龙某甲、龙某丙、龙某丁要把15万元进行平均分配;龙某乙则以3亩耕地上的青苗补偿费1.2万元不应该4兄弟共同平均分配,4兄弟多次在分配补偿款意见不一引发了纠纷,故此,大哥龙某甲向红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调解申请,村委会接到调解申请书了解情况后及时组织调解但最终都调解无果521上报司法所进行调解。

64日,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罗施斗莫小组组织几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司法所根据调查材料和走访现场,了解到此纠纷因龙某乙3亩青苗补偿费1.2万元不同意平分,其余3兄弟要平均分配而引发的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理、情入手,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协商、互让互利的严则,根据《土地法》及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经调解,4兄弟最终达成以下协议:一、4兄弟共同享有的林地、耕地征用补偿费13.8万元平分,每人各为3.45万元。二、3亩青苗补偿费1.2万元由龙某乙享有。

故此,一起即将引发的民转刑征地赔偿纠纷,在司法所调解圆满化解,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失和已久的家庭带去一缕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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