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平甸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平县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平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存敬畏、有戒惧、敢担当、有作为,为平甸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强的政治保证。 
乡党委书记李仕兰主持学习,乡党政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及各中心站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乡纪委书记鲁云彬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新平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本次学习主题对自学和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结合自身的岗位职责,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到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要充分认识《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平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等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二要率先垂范,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平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学透,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学习,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脚踏实地,学以践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力实践,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