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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新平县平甸乡开展了宁河村和弥勒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创新驱动、组织引领,激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内在动力,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新平县平甸乡宁河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村集体资金12.08万元,村委会距乡政府20公里,国土面积30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小组,农户397户,总人口1570人,是典型的彝族聚居山区村委会。弥勒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自筹资金0.78万元,村委会距乡政府52公里,国土面积52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农户291户,总人口1108人,是属于贫困人口比重较大、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山区农村。 二、发展模式 (一)宁河村下好“扶持”功夫,创优发展基础设施,发展村集体经济新模式 宁河村扶持村集体项目建设主要是:收购农户烤房38座;修复烤房188座,修复小马塘、阿梯左烤房点大棚;新建朵舍宗烤房点水管及清理原排水沟;完成朵舍宗小组烤房管护用房建设92.5m2;完成2座各24.5m2公厕建设;购买烤烟烘烤发电机等设备。立足自身实际,依托烤烟产业形成了村集体提供商品化育苗、集体服务备耕、商品化烘烤的烤烟产业发展模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降低成本,提高收益。项目实施不仅使农户的烤烟直接就地交易,交易成本、交易风险降低,由以前自家烧柴烘烤到现在的商品化烘烤,提高种植户的收益,又便于从源头上着手,全程对农产品的栽培进行跟踪管理,保证烤烟的质量,发展了集体经济建设。2.完善基础设施,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烤烟商品化烘烤配套设施,改变了商品化烘烤规模小、生产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组织模式落后等问题。该项目功能全、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内容广,在产前、产中、产后若干生产环节灵活开展各种合作经营,推行统一的技术服务,提高烟农组织化程度,努力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促进该地区烤烟优势变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积极带动农民经济水平的提升。3.提高村集体经济收益,促村域发展。项目的实施预计每年可提高烤烟单位效益10%以上,可交售烟叶40万公斤,中上等烟比例达76.9%,烟叶交售总收入1280万元,“宁河烤烟服务队”服务总收入262.7万元,年利润33.5万元,项目实施前农民人均收入11700元,项目实施后农民人均收入13400元,2018年村集体收益为7.035万元。村集体收益将用于村内各项事业建设,推进村域发展。4.产业发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平甸乡的烤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开拓新市场,更好的巩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的实施延伸发展了烤烟产业带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农村综合效益显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中废旧烤房,户厕的拆临拆违工作的顺利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形成了群众致富农村富裕、村庄优美的良性循环。 
图为:宁河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前 

图为:宁河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后 (二)弥勒村“合作社+育苗基地+农户+订单式生产”发展村集体经济新模式 弥勒村是新平县平甸乡较为偏远的山区少数民族贫困村之一。贫困人口比重较大、贫困程度较深、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建设特色西番莲育苗、果实销售中心,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走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弥勒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弥勒西番莲交易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主要是:交易点场地硬化200m2 ;交易点大棚建设;合作专业社储藏室建设96m2 ;育苗点管理房建设20.96m2 ;交易点公厕26.4m2 ;交易点挡土墙442.06m2 ;新增标准化育苗大棚3个;配套管网及配件建设等等。项目按照“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突出特色、整合力量”的原则,以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消费环境、推动业态更新、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更好地发展村集体经济。 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提高经济效益:村集体发展的经济类型为合作股份型,即:充分利用“新平弥勒西番莲专业合作社”,强化经营管理模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经营效益。1.村集体投资模式:弥勒村集体通过“农业开发综合服务部”以集体自有资产和财政补助资金入股的模式,入股“新平弥勒西番莲专业合作社”。2.盈利模式:提取西番莲育苗及销售服务费。3.收益水平:合作社主要创收来源有:育苗服务收入和收购果实服务收入。育苗服务收入按每株1.5元提取;果实交售服务收入,公司按每公斤0.5元服务费返给合作社。项目实施前农民人均收入7300元,项目实施后农民人均收入9700元,2018年村集体收入16万元,比项目实施前增5万元。 
图为:弥勒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前

图为:弥勒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后 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推动下,新平县平甸乡盘活资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多元化发展集体经济形式,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全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农村自主“造血”,切实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精准滴灌,实现公共财政的杠杆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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