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制度在建设法治平甸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平甸司法所利用周一例会学习契机,开展了平甸乡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活动,全乡干部职工共100余人参加。 
在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中,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平甸司法所所长俄贵华对《法律援助法》相关条款进行了广泛宣传、详细讲解。一是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各级政府应当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法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二是各级司法部门要指导、督导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四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依法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五是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职能职责;六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七是申请及获得法律援助的方式,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采用告知承诺制申请的通用范围及流程;八是法律援助程序和实施的规定;九是不予法律援助的情形;十是法律援助申请人、承办人、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了全乡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解和掌握《法律援助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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