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甸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28 09:11   点击率:151打印】【关闭

2023年,平甸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盯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踔厉奋发、攻坚克难,以破釜沉舟之势决战决胜平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平甸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平甸乡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乡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并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二是在村党课教育时,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学习宣传了10次,受教育人数760余人;三是以周一例会和调解治保业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期,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常态化开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机构职能设置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财政所,依法全面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全面落实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完善了平甸乡权责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重点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平甸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认真开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拓展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除《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104项外,无其他需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四是开展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行动,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2023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0期,涉及人员560余人,加大“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广应用力度,平甸乡配备了法律服务机器人11台,10个村全覆盖;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提升领导干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

平甸乡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要求,2023年未制定行政范性文件。

(四)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平甸乡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平甸乡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行政首长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末位发言;四是加强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2023年开展《平甸乡红星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和《平甸乡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大寨项目区闲房拆除工作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平甸乡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乡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根据《关于组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新机编〔2023〕46号)文件,平甸乡组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5名。落实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权责事项清单,平甸乡权责清单共68项,2023年审批行政许可8件(农村宅基地审批),开展行政检查40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次,目前全乡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9人。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提高依法预防处置能力

加强领导,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了洪涝及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地质灾害监测点进行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工作;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本辖区容易引发的自然灾害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今年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洪涝暨地质灾害2次应急实战演练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组织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辖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行业乱象、重大项目建设、水事纠纷、山林土地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切实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工作。2023年,调处矛盾纠纷59件,简易纠纷24件,普通纠纷33件,疑难纠纷2件,辖区内未发生因调解不当引起的民转刑案件;二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乡党委政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2023年全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件次,结案1件次;上级转交办6件,办理答复5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45件(其中:110转办35件,12345热线10件),已按期办理答复45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加强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2023年,平甸乡无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八)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平甸乡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一是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重点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优化公共服务,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四是平甸乡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的学习培训,利用周一例会的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期。

(九)加强党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并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二是加强乡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考核,适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健全,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了2次法治政府工作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按照平甸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内容,2023年以来党委中心理论组集中学法2次;四是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报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平甸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各司其职、各负自责、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二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综合行政执法队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法治政法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仍需待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考核。平甸乡适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书记、乡长为第一责任人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中心(站所)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推进法治建设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3年组织召开了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工作。平甸乡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平甸乡实际,2023年开展“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工作,并按时上报评估资料台账。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023年平甸乡无行复议和行政政应诉案件;二是落实依法办事,按照行政执法督查书(新司行督字20231号)的通知要求,立行立改,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到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磨皮柑橘种植基地作出情况说明并递送《平甸乡人民政府关于对设立褚氏农业磨皮基地果品及生产物资流失临时检查点的批准给予撤销的决定》,及时撤销“批准同意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在公共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的行政行为”。

(四)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契机,抓好“八五”普法工作。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讲座2期;二是以“党课+法治课”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今年开展了10期,提高了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法律进机关活动,集中对民法典及与本职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开展普法宣传2期,掀起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四是法律进农村活动, 以“田间地头”“流动读书包”“入户走访”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五是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上门服务宣传、将普法融入矛盾纠纷调解等方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8次;六是法律进学校活动,平甸乡在第三教育集团、磨皮小学、费贾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8期,用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知识、防电信诈骗等知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深化“法治校园”建设。六是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继续巩固桃孔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磨皮村、费贾村“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法治平甸建设。一是贯彻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法列入党政班子学法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职工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强化工作机制,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确保主题教育推进有效。

(二)加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乡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考核,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带头遵守班子议事程序,政府办公会研究事项末位表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落实财务、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规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落实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三)加强普法强基补短板,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抓好各节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六进”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三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进乡村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民法典为主体的相关民生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警示教育活动,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等严重不良行为。

平甸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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