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甸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1-13 14:11   点击率:168打印】【关闭

平甸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平甸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踔厉奋发、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乡域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平甸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机构职能设置为综合管理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和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全面落实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完善了平甸乡权责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重点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平甸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认真开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拓展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024年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42件;四是开展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行动,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2024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9,涉及人员510余人,加大“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广应用力度,平甸乡配备了法律服务机器人11台,10个村全覆盖;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提升领导干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未制定行政范性文件。

(三)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平甸乡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平甸乡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行政首长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末位发言;四是加强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乡镇赋权最后一公里工作,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平甸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对编制7名,现有职工6名,其中:具有执法证4人,落实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严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2024年共办结行政许可案件17件,行政检查44次,行政处罚1件;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试点项目建设做好日常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和区块链+执法案件系统的录入及统计上报,录入执法案件61件;四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次,组织参加执法证取证3人,目前全乡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6人;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发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示函1份,参与合同文书审核3份。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提高依法预防处置能力

加强领导,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了洪涝及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地质灾害监测点进行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工作;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本辖区容易引发的自然灾害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2024年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洪涝暨地质灾害2次应急实战演练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加强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平台运行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组织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辖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行业乱象、重大项目建设、水事纠纷、山林土地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切实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工作。2024年,调处矛盾纠纷79件,辖区内未发生因调解不当引起的民转刑案件;二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乡党委政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2024年全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件次,结案6件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36件,已按期办理答复36;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加强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2024年,平甸乡无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七)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平甸乡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一是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重点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优化公共服务,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四是平甸乡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的学习培训,利用周一例会的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期。

(八)加强党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乡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并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二是加强乡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考核,适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健全,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了2次法治政府工作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按照平甸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内容,2024年以来党委中心理论组集中学法2次;四是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普”“重点普”“随时普”相结合,开展法律宣传专题讲座7期,发放宣传资料2260余份。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全面摸底排查“四类”重点未成年人,对排查出的辍学学生、休学学生及时开展劝返和上门普法工作,劝返学生6人;五是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报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平甸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各司其职、各负自责、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二是综合行政执法队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还没有理顺职能职责,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法治政法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仍需待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理论学习,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2次。党委会、周一例会等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期。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党课学习内容,开展“党课+法治课”12期。

(二)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书记和乡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中心办所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结合平甸乡实际,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79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6件、12345政务服务36件。

(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清廉云南”新平建设,平甸清廉机关建设被评为市级示范点。坚持以身作则,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行政。

(四)依法依规决策,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平甸乡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平甸乡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聘请新平县律脉律师服务所郭健华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5次,开展法治宣讲2期。

(五)推动依法履职,加强内部各项监督。支持乡人大主席团、乡人民政府、乡纪委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职责,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禁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落实权责清单,2024年共办结行政许可案件17件,行政检查44次,行政处罚1件。

(六)重视法治人才,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抓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党员干部谈话和批评教育,扎实推进“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抓好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工作,调整补充村组干部23名,跟踪培养村级后备干部37人。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60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户,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9510人。

(七)深入普法宣传,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石。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桃孔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上新村小组学法小径等法治文化阵地。探索“清单制”和“派单制”工作模式,平甸乡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以来,各类纠纷、信访总量同比下降,全年无命案发生,基本实现了“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集中学法9次。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法治平甸建设。一是贯彻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法列入党政班子学法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职工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强化工作机制,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确保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有效。

(二)加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乡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考核,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带头遵守班子议事程序,政府办公会研究事项末位表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落实财务、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规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落实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三)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县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抓好各节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六进”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三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进乡村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民法典为主体的相关民生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警示教育活动防校园欺凌事件等严重不良行为。

 

 

                                        平甸乡人民政府

                                                                        20241113


上一篇:平甸:百合花绽放 助力乡村振兴 “锦上添花”
下一篇:平甸乡2024年涉企行政检查备案情况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