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扬尘主要来源于厂区场地清理、挖土填方等基础施工、建材装卸、堆放和运输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影响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少,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向周围水体排放。 (3)噪声 项目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安装噪声,具有瞬时性;且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关心点,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土石用于场区回填,建筑垃圾以设备安装及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材为主,不能回收的统一外售,生活垃圾采取运输车辆运至集镇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点。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根据工艺分析及HJ 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废气主要为废旧轮胎破碎、筛分废气,裂解炉废气,炭黑磨粉废气,炭黑打包废气,裂解油储罐废气,通过采取措施后,影响如下: ①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30%。 ②叠加背景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污染物的叠加值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中附录D的要求。 ③环评建议以1#生产车间周围10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运行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雨水:项目拟在厂区低洼处建设1座容积为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过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清扫、绿化标准等,或者用于消防补充水,剩余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进入十里牌河,汇入平甸河,最终进入小河底河。 初期雨水、生活、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中的裂解循环冷却水、脱硫除尘水、储罐水封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个,0.2m3)、化粪池(4m3)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及其它生产废水(车辆、车间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并排至综合污水处理站(6m3/d)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道路清扫、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清扫,不外排。 车辆清洗池1个,容积5 m3;应急事故池1个(位于项目区西南侧),容积243m3。 综上,项目运营期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对项目的主要噪声源,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实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①生活固废处置方式 生活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②一般生产固废处置方式 一般生产固废主要为炭黑粉尘、脱硫渣、废催化剂,其中脱硫渣清掏压滤后作为水泥掺和剂出售,废催化剂厂家回收,炭黑粉尘收集后作为炭黑粉出售。 ③危险固废处置方式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S2、储油罐油渣S3、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储油罐油渣暂存后送裂解器进行燃烧处理。本项目固废安全处置率为100%。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用地属于规划的工业园区用地,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加强环境保管理工作,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重点防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扬尘,采取以上降尘措施后,最大限度的减轻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扬尘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期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加强养护,排放的废气量小,周边地理位置开阔,采取大气扩散措施。 (3)采取的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必须满足“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防控工作的通知》”(新污防办〔2019〕3号)中提出的六个百分百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经周边山体和距离衰减后,符合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防止措施 施工固废主要用于入场道路、场地的铺填;设备安装、切割时产生的废钢材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由运输车辆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废轮胎破碎筛分粉尘 在破碎筛分机进出料口上方设置2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集气罩收集效率90%,风量为8000m3/h,颗粒物处理效率99%,通过1根内径0.5m、15m高排气筒(排气筒1#)排放。 (2)炭黑磨粉废气 炭黑磨粉工段设置密闭的生产车间,并设置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6%)收集后,进入1套多级布袋除尘器(风量10000m3/h,除尘效率99.5%)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3)炭黑打包废气 炭黑打包过程粉尘设置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风量10000m3/h,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4)裂解废气 本项目购买河南东盈环资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废橡胶裂解油成套生产装备”,布设4台连续裂解炉生产线,2条烟气净化系统(2条生产线共用一条烟气净化系统),裂解废气净化使用“二级燃烧+二级碱液脱硫+SCR脱硝+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5)储罐废气 储罐采用内浮顶储罐,储罐区采用1套“低温冷凝+吸附”油气回收装置(3个储罐共用一套),对储油罐区呼吸损耗油气进行回收处理,回收装置效率为90%,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6)食堂油烟 项目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一套,净化后油烟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7)异味 A、裂解过程异味 ①采用负压操作,保证废旧轮胎裂解器运行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保证裂解废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营(“二级燃烧+二级碱液脱硫+SCR脱硝+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②对不凝可燃气输送管道加强日常维护及巡查,减少不凝可燃气发生泄漏的几率。 ③保证厂区内地面及设备清洁,避免生产运输过程中生产材料抛洒外泄产生挥发异味,并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B、综合污水处理站、冷却循环池等异味 对废水处理单元(综合污水处理站、冷却循环池)等产生恶臭的设施进行密闭处理,如发现密封不严、设施损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检修。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生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在地属于新平工业园区扬武片区大开门地块,本项目所在片区尚未配套完善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中的裂解循环冷却水、脱硫除尘水、储罐水封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车辆、车间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个,0.2m3)、化粪池(4m3)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及其它生产废水(车辆、车间 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并排至综合污水处理站(6m3/d)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道路清扫、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清扫,不外排。 车辆清洗池1个,容积5m3;应急事故池1个(位于项目区西南侧),容积243m3。 (2)初期雨水 项目拟在厂区低洼处建设1座容积为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考虑1.2的保障系数),初期雨水经过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清扫、绿化标准等,或者用于消防补充水,剩余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进入十里牌河,汇入平甸河,最终进入小河底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在传播途径上进行控制。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设置减振、隔声等措施; ③在生产管理上: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管理等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规定之内。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环评要求项目区设置一般固废收集间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 (1)生活固废处置方式 生活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生产固废处置方式 一般生产固废主要为炭黑粉尘、脱硫渣、废催化剂,其中脱硫渣清掏压滤后作为水泥掺和剂出售,炭黑粉尘收集后作为炭黑粉出售,废催化剂厂家回收。 (3)危险固废处置方式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S2、储油罐油渣S3、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储油罐油渣暂存后送裂解器进行燃烧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清污分流 要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成三大排水系统,即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要有组织地分别排入对应的系统管网和处理系统处理。 (2)厂区污染防渗措施及要求 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包括预处理车间、轮胎裂解车间、炭黑深加工车间)、原材料暂存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原料存储区、炭黑钢丝储存区、装车区、化粪池、中水池等; 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中控室、地磅、停车场等区域。 ①对于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②对于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对于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油罐区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地面浮顶双层油罐,同时储罐设置围堰;储罐区域采取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混凝土等方式采取防渗,防渗体系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层厚度≥6.0mm,K≤1.0×10-7cm/s 的要求;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外层管道满足耐油、耐腐蚀、耐老化和系统试验压力的要求;双层管道系统的内层管与外层管之间的缝隙贯通;双层管道坡向检漏点的坡度,大于 5‰。 (3)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 为监控地下水环境受污染情况,在场地地下水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DZ/T 0270-2014《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进行建设,每年监测1次。监测层位: 基岩裂隙水含水层;监测因子:pH、耗氧量、氨氮、石油类等。 6、生态恢复措施 (1)在项目运营期间,(1)加强生产及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裂解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H2S等排放量,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农作物的影响,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同时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公众参与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网上公示于2020年6月1日~6月13日在进行了发布,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5日进行了报纸公示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在大开门居民委员会公示栏粘贴公示,持续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环境保护相关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公示期间对项目周边居民及团体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及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根据调查统计结果,相关单位和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受调查的单位和群众均表示支持项目建设、无人反对,公示期间也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