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地表清理、基础开挖、配套设施建设、物料装卸及施工机械废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预计12个月,施工期间设置临时营地、食堂和临时卫生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土石方、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装修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车间无组织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洗涤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 3.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全自动悬浮式洗脱机、全自动滚筒式烘干机、全自动高速送布机、全自动5辊烫平机、全自动高速折叠机、全自动四氯乙烯干洗机、真空抽湿去渍台、自吸风摇臂烫台含熨斗、成人立体包装机、干洗万用夹机、水洗万用夹机、平缝机、包缝机、锅炉风机、空压机、污水处理设施等,噪声源强为60~85dB(A)。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洗衣粉、乳化剂、助洗碱液、氧漂粉、中和剂、柔顺剂、淀粉等物料废包装桶以及废包装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会进行挖方、建筑建造和路面硬化,产生的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清理场地堆土扬尘;土方的挖掘扬尘和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粉尘;施工垃圾的清运及堆放扬尘;车来车往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针对以上施工扬尘,施工单位拟采取的措施如下:①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不得超载运输,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②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驶离工地的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对施工工地生产区、生活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施工工地内的建筑土石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密闭式防尘网(布),拆除时应当采取喷淋洒水等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围挡,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③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暂存,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对堆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若在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必要时进行喷淋,防止风蚀起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④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⑤对施工场地车辆通行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车辆通行时扬尘的产生。 (2)车辆尾气和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会产生尾气,由于施工工程量较小,使用的机械设备及车辆较少,且项目区域地势开阔,在空气中可得到有效扩散,此外,该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临时的,只限于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针对车辆尾气及施工机械废气须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车辆运输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②对于施工机械尾气,要求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使用优质柴油,通过空气的稀释扩散及自净作用可大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③设计合理地施工流程,进行合理地施工组织安排,减少重复作业等;④加强机械设备保养与合理操作,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2、施工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预计12个月,施工期间设置临时营地、食堂和临时卫生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施工完成后,不得闲置土地,应尽快对项目区内进行环境绿化工程和地面硬化,使项目区地面及时得到绿化覆盖和硬化,避免水土流失,美化环境。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在土方挖掘、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会产生噪声影响,对周围居民和环境产生影响,为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如分段施工等措施,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②在施工阶段,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施工作业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项目如确需夜间施工时,应提前公告周边居民,防止扰民纠纷,并报有关部门备案;③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室内并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另外,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④根据建设用地周围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使机械设备噪声远离敏感目标(西南侧25m处政务服务中心)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持均衡。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辅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⑤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土石方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及时用于场区回填,无弃方产生。 (2)施工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及渣土应妥善处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废碴土、废砖头等,可以与施工期间挖出的土石一起堆放或者回填,不能回填部分外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存放。对于废钢筋、混凝土废碴、废木料、废砖头、废瓷砖(片)以及一些废弃的包装材料如废水泥袋、塑料袋、包装纸箱等应统一收集回收再利用。 (3)装修和包装废料 装修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连同包装废料一起外售给废料回收公司。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公共垃圾收集设施,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天然气锅炉废气 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2)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在生产区不会产生异味,但在污泥处理区的污泥池会产生轻微的异味,项目洗涤废水中富含蛋白质等有机物质,极易腐败,产生诸如硫化氢及氨气之类的敏感性恶臭物质。其产生源主要为底泥中含硫有机物在厌氧发酵过程中转化产生的氨、硫化氢、甲硫醇等恶臭污染物所致。 项目污水主要以洗涤废水为主,有机污染物含量较低,且项目运营期将污水站水池进行封闭,故本项目污水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不明显。另外项目污泥产生量较少,产生后进行及时清运,减少在项目区停留时间,可有效减少废气排放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备用发电机废气 项目在配电房设置柴油发电机,用于项目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一般只在停电时作为备用电源使用,运行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4)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设置食堂,设1个灶头,员工均在食堂就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管道至楼顶排放,排放具有间断性,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5)车间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自然流动排放至车间外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生产废水 (1)行政办公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定额30人,包中餐。设有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横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 (2)洗涤废水 本项目设计年洗涤宾馆、酒店布草2000套,医院布草1200套,干洗服装800套,产生的洗涤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絮凝沉淀+A2/O(厌氧+缺氧+生物接触氧化)+高效斜板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衡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 (3)锅炉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 项目锅炉排污水与软水制备废水与项目生产洗涤废水一同进入项目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强保养检修等措施后,昼间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洗涤物料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本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4.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 (1)事故状态下二氧化氯、漂白粉、污水处理设施污废水发生泄漏,污染周边土壤及水体; (2)天然气泄漏污染造成大气污染,遇明火会发生爆炸及火灾事故。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厂区内设置消防设备、消防物资、火灾报警系统等。配备灭火器、防毒面具、自给式呼吸器、消防器材以及收集桶、铲子等泄漏应急处理物资。 (2)乳洗衣粉、乳化剂、助洗碱液、氧漂粉、中和剂、柔顺剂、淀粉等物料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 (3)车间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各污水处理罐体做好防渗措施。 (4)安排专人负责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检修设备,对于老旧及影响处理效果的设备及时更换。水污染治理设施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运行,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靠运行。建立污水处理台账。 (5)生产设施、废水收集系统以及废水治理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水收集系统或废水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设施,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待检修完毕后同时投入使用。 (6)污水处理站应设置应急池。若污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或非正常工况时,应将未有效处理的多余废水泵入或接入应急池内,待污水处理设备恢复正常后,作为废水处理。若污水处理需求超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时,应暂停生产,保证废水得到及时处理。 (7)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火灾事故演练,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防火意识。制订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操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