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建设开挖后裸露场地扬尘、施工材料运输道路扬尘、燃油施工设备燃油废气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生活烹饪油烟。 2、废水 尾矿库施工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中混凝土的养护、场地冲洗等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生活污水,均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运输车辆等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会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坝体筑造建筑垃圾、库区边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5、生态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植被覆盖率降低、林地面积减少、耕地利用压力增大,可能会破坏原有的一些自然植被以及山体构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区这些临时占地如发生在作物生长期,则可能会毁掉一部分农作物、林地和灌丛,对农林业生产带来一定损失,也会使其他自然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均可恢复原有功能,土地利用类型不会发生改变。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干滩扬尘,尾矿库干滩设喷雾洒水设施处理后排放。环评预测结果表明,只要采取必要的防尘洒水措施,标高续用工程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 尾矿库工程管理过程中废水来源于库内水及生活污水。尾矿水经库区内部自然沉淀澄清后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直接排放标准较严值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大红山铜矿、铁矿矿山配套选厂生产回用水,干滩、道路等降尘用水;剩余库内水经库区排洪系统排放口排放至戛洒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多为利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全部污水用于管理部生活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根据环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龙都尾矿库正常排水时,戛洒江水质中各因子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本项目污废水排入戛洒江后戛洒江仍有安全余量。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龙都尾矿库标高续用工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设备产生的噪声,且主要产噪设备多位于库区外西北部。主要产噪设备放置于建筑物内,并且基座采用减震垫;综上,在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龙都尾矿库各厂界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运营期保护目标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在采取有效可行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点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行期固废主要是选矿尾矿渣、生活垃圾、水处理构筑物沉淀污泥、在线监测废液等。统一收集运至尾矿库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统一收集定期组织清运至戛洒镇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渗滤液定期清掏由运至库区内堆存;线监测系统废液经塑料桶收集后运至尾矿库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置。 5.生态 随着龙都尾矿库堆排作业,工程占地区域土地类型由林地、旱地等逐步转变为工矿用地,至设计标高时库区工程占地将达到最大面积,植被破坏及植被覆盖度影响程度等将接近最大,库区将继续形成堆积地貌景观。随着生态恢复治理措施的实施和推进,影响得以减缓,因此标高续用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构成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在尾矿坝及库区施工作业区,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干燥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2)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3)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他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设置临时挡墙和架设棚顶,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2、施工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综合办公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管理部生活区绿化用水。 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以SS为主,通过简单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而且产生量较小,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采用符合国家出厂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 (2)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减轻人为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做到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 (4)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由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超过限制必须调整施工强度,以确保附近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5)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 4、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建设期工程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龙都尾矿库续用工程开挖石方回用于坝体堆筑,土方回用于坝体坡面及排水沟覆土绿化,无弃渣产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戛洒镇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非雨天,向尾砂沉积干滩等尾矿裸露处喷洒水,喷水的次数和水量宜结合当时具体条件,由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把握的原则是不影响堆存作业,同时又能达到最佳的控制粉尘的效果。 (2)尾矿放矿过程中严格遵循均匀放矿的原则,应特别注意滩面平整度,经常调整放矿点,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和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 (3)坝体外坡应保持平整美观,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拉沟,破坏边坡稳定和产生尾矿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2.废水 龙都尾矿库库内水经库区自然澄清沉淀处理后主要用于玉溪矿业铜矿和玉溪大红山矿业铁矿等自有矿山选厂生产使用,选厂回用工序对库区回水水质无特殊要求,一直稳定使用至今,对生产无影响;剩余外排部分需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直接排放标准较严值要求;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西面建有一座容积为10m3的事故收集池,供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用;发生故障时废水暂存于事故池内,待故障解除后泵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可满足暂存需要。 本项目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相应的防渗措施;运营期应加强对已有监测井水质的跟踪监测,结果应及时建立档案,对于常规监测数据进行存档。若发现水质急剧恶化,应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加密监测频次,及时查明污染原因,对应执行实际可行的治理措施。 3.噪声 新增设备主要为泵组,基座采用减震垫;水泵放置在水泵房。 4.固废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收集,由定期组织车辆清运至戛洒镇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将废试剂收集于专用废试剂收集桶后,暂存于暂存间中,禁止乱丢乱放;定期委托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置,根据以往管理经验,可以做到定期及时清运; 5.生态 工程施工期、运行期都应对植物的影响进行监测或调查。在库区设立监测站,重点调查植物种类及组成、植被类型及分布、优势种群、生物量等情况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长期定期调查或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 6、公众参与调查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采用网站、报纸和现场公示。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