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困难群体生活、推动民生均衡发展,近日,新平县出台《新平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县5000余名困难残疾人和3000余名重度残疾人将受益。
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是:具有新平县户籍的已纳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但尚未纳入数据库的残疾人、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具有新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确需长期照护的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根据规定,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两项补帖”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两项补贴”将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今年的“两项补贴”,将于年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民政局 发布人:周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