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关于开展“5.20”公园式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婚育新风,营造婚事新办、婚事简办的社会氛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决定举办新平县2024年公园式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拟于在2024年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当天意愿参加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的准新人20对。(按照预约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年5月18日18:00截止。 (二)报名渠道:电话报名,13529979925(何女士)、13529972560(李女士)。 三、活动信息 (一)主题:“幸福启航·新风相伴” (二)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10:00 (三)地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原桂山公园,县城市管理局前空地) (四)主办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活动内容: 1.新人签下婚书并受赠鲜花; 2.新人进行结婚宣誓; 3.新人代表倡议; 4.领导致辞并为新人证婚; 5.金婚夫妇代表为新人颁证; 6.县书法协会会长题字送祝福; 7.新人参加百万大奖刮刮乐、游园打卡拍照等。 (六)提供服务: 1.为准新人女方提供化妆服务。 2.向每对准新人赠送书法墨宝一幅(由县书法协会会长亲写)、鲜花一束、福彩刮刮乐一份、祝福小礼包一套等纪念品。 3.为参加颁证仪式的亲朋好友、现场观众提供糖果茶点服务。 四、婚姻登记所需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云南省辖区的内地居民; 2.双方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 3.男方年满 22 周岁,女方年满 20 周岁,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均无配偶,即婚姻状况为未婚。 (二)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 3.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3张2寸红色底板); 4.现役军人必须有军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此次集体颁证仪式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加人员于5月20日上午8:30到新平县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县城市管理局)报到,报道后将先办理结婚登记再参加活动; 3.请参加活动的人员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爱护环境,配合主办单位活动安排,共同完成集体婚礼颁证仪式各项事宜; 4.报名成功后若因突发事件需缺席活动,须提前告知活动方。 同时,真诚邀请各位新人踊跃报名,并热烈欢迎各位亲朋好友、居民群众参与,让我们一起为爱呐喊! 新平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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