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文件的通知 | ||||
下一篇:关于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
||||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文件的通知 | ||||
下一篇:关于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