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1-12 15:11   点击率:50打印】【关闭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盖章)

填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
序号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是否可以线上办理下线办理地点备注
1县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核发(变更企业名称)县应急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具备申办条件,申请资料齐全有效1.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通知书。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即时办理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2县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核发(变更主要负责人)县应急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具备申办条件,申请资料齐全有效1.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通知书。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即时办理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3县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县应急局依申请注销企业提出注销申请1.注销申请书。2.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即时办理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4县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县应急局依申请注销企业提出注销申请1.注销申请书。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即时办理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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