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
| 填报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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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承诺时限 | 是否可以线上办理 | 下线办理地点 | 备注 |
| 1 | 县应急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核发(变更企业名称) | 县应急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 具备申办条件,申请资料齐全有效 | 1.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通知书。 | 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 | 即时办理 | 是 | 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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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县应急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核发(变更主要负责人) | 县应急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 具备申办条件,申请资料齐全有效 | 1.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通知书。 | 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 | 即时办理 | 是 | 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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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县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 县应急局 | 依申请注销 | 企业提出注销申请 | 1.注销申请书。2.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 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 | 即时办理 | 否 | 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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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县应急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 | 县应急局 | 依申请注销 | 企业提出注销申请 | 1.注销申请书。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 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 | 即时办理 | 否 | 县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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