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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统计局干部职工工作岗位职责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15 00:03   点击率:431打印】【关闭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统计法制工作。承担办文、办会、文秘、考核、档案、信访、信息、督查、保密、财务、固定资产、业务接待、公务车辆管理、内务管理、安全保卫、干部人事、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制度建设、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机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及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督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统计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等统计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变动情况统计和行政区划代码库核查清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梅家春: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总结、制度建设、综合协调、信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及组织周一学习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单位职能目标、重点工作、扶贫攻坚、统计行风建设、市对县统计工作目标、公务员等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丁宗绩: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普法、统计执法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放管服”改革、依法治县、数据质量考核及应急、安全等工作;负责地方统计项目审批、报备及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洁: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办公室文秘、会务组织、值班安排、请销假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环保、统战、政务信息考核工作;负责干部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考核及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珊: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完成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宇晨: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单位会计、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负责保密、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负责单位公共节能统计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蕾雁: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宣传文化、文明单位、卫生县城、创建慢性病防控等工作;负责视频调试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陈亚祥:驾驶员。负责单位车辆驾驶和管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车辆整洁,确保行车安全。

(二)综合股。负责全县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县域经济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统计监测、国民经济核算、县域经济监测、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及发布、投入产出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完成《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编印发行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等工作;负责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及有关综合性统计资料;承担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监测、高原特色农业、贫困监测、民营经济、小康目标监测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完成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对乡镇(街道)部门经济发展考核经济指标提供;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统计公报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性统计信息;负责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环境基本状况等服务领域统计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李强:综合股股长,主持综合股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人才发展统计、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等统计资料编制和分析;负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负责市对县考核及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段家伟:综合股副股长,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裴文林:综合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国民综合统计、县域经济、七大产业、非公经济统计资料编制和分析;组织实施《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编印发行工作;负责完成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工作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马永清:综合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完成建档立卡户贫困监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方志莉:综合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小康目标监测、乡村振兴、生态县建设等资料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业股。负责全县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原材料等统计调查工作;承担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及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龚兆伟:工业股股长,主持工业股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崔翔:工业股副股长,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丁富祥:工业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建筑业、能源、工业用水统计调查等工作;完成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统计资料提供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燕:工业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协助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及项目入库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向俊荣:工业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负责企业“纳规纳限”申报、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编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云翔:工业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服务业股。负责全县人口社会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承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劳资、就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邮电业、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旅游文化产业、新兴产业、金融保险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科技研发、信息和技术咨询、人口抽样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杨艳芬:服务业股股长,主持服务业股工作。负责重点服务业、劳动工资、科技创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统计等工作;负责完成人口抽样调查等相关人口社会方面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龚兆仙:服务业股副股长,协助股长工作。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统计调查工作;负责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姮:服务业股工作人员,协助股长工作。负责规模以下服务业和新注册小微样本企业抽样调查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普查中心。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普查条例》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实施普查工作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普查登记、审核、录入、汇总、评估、上报、资料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

王翠萍 : 普查中心主任,主持普查中心工作。负责单位出纳、组织人事、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书刊征订、水电费收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地方统计调查队。负责专项调查工作。

潘凤英:地方统计调查队副队长,负责地方统计调查队日常事务。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站。负责组织完成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国家统计标准以及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街道)的基本统计资料;统一搜集、整理、管理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报和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及信息资料;开展统计信息与分析工作,为乡镇(街道)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计划和决策提供依据、建议;负责本乡镇(街道)各项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本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做好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村组(社区)做好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健全本乡镇(街道)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

张清清、田扬、夏凡: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桂山街道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冯艳清、任怡: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古城街道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付桂津、普文: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扬武镇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普奕波: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平甸乡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李丽华: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新化乡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普琬然: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老厂乡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普伟、周郁琼: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戛洒镇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刀仁美、廖志涛: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水塘镇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马敏瑞: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者竜乡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白美玲: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漠沙镇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赵福兴: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建兴乡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赵益松: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完成平掌乡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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