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9号)和《新平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1.划入单位:将原新平县林业局所属新平县营林工作站(新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新平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新平县林政稽查大队、新平县林业科技推广站、新平县林产工业管理站、新平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新平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新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8个事业单位交由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 2.划出单位:将新平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交由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管理。 3.编制调整 (1)调减新平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事业编制空编2名,其事业编制由6名调整为4名。 (2)增加新平县营林工作站(新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事业编制2名,其事业编制由25名调整为27名。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8个: 1.新平县营林工作站(新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 2.新平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 3.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新平县林政稽查大队 5.新平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6.新平县林产工业管理站 7.新平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新平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 8.新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二、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营林工作站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营林工作站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负责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为全县造林绿化的实施、检查考核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服务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7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和落实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护计划、措施,履行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人工造林及未成林造林地抚育,加快县城面山荒山绿化步伐。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副科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调查、监测工作,并建立档案。承担自然保护区的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治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内物种资源丧失、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协助开展利用科学研究、自然生态观光旅游等活动,指导实验区内的开发、旅游、经营等活动。协助有关机构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和野生动物肇事勘验、调查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2名;设置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资源保护股、科研宣教股。下设管护站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磨盘山管护站(加挂县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所牌子)、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哀牢山管护站。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政稽查大队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政稽查大队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保护森林动植物资源,维护木材流通秩序。负责管理大开门、三江口、曼兴三个木材检查站。承担查验木材运输、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维护木材流通秩序的责任。负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的法规、政策。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5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全县林业科技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以及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指导和申报工作。负责林业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引进林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新成果,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负责拟订全县林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和林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产工业管理站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产工业管理站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林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药、森林旅游、森林花卉、木浆造纸、森林野生菌和林业多种经营等的技术指导。负责林产品质量技术服务。负责指导木材节约代用和林产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资产、林业贴息贷款、林木权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林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县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收集、保存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木品种的引种、选育、审定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林木采种及良种基地的规划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为全县林木种苗质量仲裁和质量鉴定提供技术支撑。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主管部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县域内森林和经果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负责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基层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机构管理、森林病虫鼠害检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技术开发、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森防检疫知识的培训推广,全面推进森防法制建设。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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