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 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办公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桂山路9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咨询电话:0877-7023091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桂山路95号 邮政编码:653400 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 新平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宣传及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制度建设、文秘及综合性文稿统筹、办文办会、实物资产登记管理、网络信息安全、党务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保密安全、档案管理、公务用车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及国家安全、信访工作及社会稳定、禁毒、消防安全、教育、户籍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877—7023091 (二)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办公电话:0877—7023374 (三)河(湖)长制工作股。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办公电话:0877—7023062 下属事业单位 (一)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办公电话:0877—7023413 (二)县水土保持管理站。(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大队) 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办公电话:0877—7023521 (三)县水利项目规划中心。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办公电话:0877—7011018 (四)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办公电话:0877—70230915 (五)县水库管理中心。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办公电话:0877—70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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