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0-22 10:10   点击率:67打印】【关闭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PDF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