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废止《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资源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2个文件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2-05 09:02   点击率:152打印】【关闭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废止《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资源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2个文件的通知.docx

 

上一篇: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昆明市红十字会等20户群众团体具有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