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㉗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6-07 10:06   点击率:147打印】【关闭

前言

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2023年,国家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增强精准性针对性。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对2022年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和2023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云南省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清单》,共收纳30项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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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优惠内容】

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为1%(单位0.7%,个人0.3%)。

【政策执行期】

202351日至20241231日(2022年出台政策执行至2023430日)。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

【办理方式】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核定后,由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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