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所有国有景区门票实施降价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9-28 16:09   点击率:416打印】【关闭

新平县所有国有景区门票实施降价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价局、玉溪市发改委关于降低全省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促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发改物价【2018】9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平县景区及旅游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自10月1日起,新平县所有国有景区门票实施降价,此次降价幅度均在30%以上,个别景区降价幅度达50%。

一、新平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原执行全票价60元/人次降低为40元/人次、半票价40元/人次降低为20元/人次。

二、新平戛洒陇西世族庄园原执行全票价20元/人次降低为10元/人次、半票价10元/人次降低为5元/人次。

三、新平石门峡景区原执行全票价40元/人次降低为30元/人次、半票价30元/人次降低为15元/人次;新平茶马古道原执行全票价20元/人次降低为10元/人次、半票价10元/人次降低为5元/人次;新平金山丫口执行票价10元/人次、半票价10元/人次降低为5元/人次。三个景点的联票原执行全票价60元/人次降低为40元/人次、半票价40元/人次降低为20元/人次。


上一篇: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