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1年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2021年,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把做好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收费管理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持续推动各项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减轻企业负担。 1.2021年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对中央和省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督促各执收单位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21】17号)文件精神,免征占道经营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费。2021年1-11全县停征、免征、减征行政事业收费金额197.45万元。 2.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及时动态调整,根据国家、省、市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清理并公布了《新平县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2021年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年审统计工作。督促收费单位及时变更收费公示栏,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统计台账制度,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做到目录清单之外不收费。2021年共审验执收单位17个,审验率为100%。从收费统计年审情况看,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2757万元,比2019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3112万元减少了355万元。 4.按照国家、省及市发改部门《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要求,县发改局及时组织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开展自查,组织召开了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企业收费清理工作座谈会,会上认真听取了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意见,并与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签订了承诺书,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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