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淘汰黄标车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目前,根据任务分解和责任划定,新平县运管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有序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分工协作。8月13日以来,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抽调包括局领导在内的8名执法人员参与到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深入划分的五个片区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我局被抽调人员跟随各自工作小组,深入到建兴乡、平掌乡、者竜乡等各个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进行政策宣传,解答群众咨询,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深入细致做好车主的思想工作,引导车主积极主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二是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证照股工作人员将治理淘汰黄标车的相关政策要求电话告知系我局办理许可的营运黄标车车主。由于遇到黄标车易主、联系号码变更等问题,我局随即发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强制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公告》,在道路运输服务大厅和玉溪市第三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张贴告示。同时,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对前来办理业务的车主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治理淘汰的相关政策,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积极争取运输企业和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是加强营运管理。依据县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明细表,经我局证照股工作人员登录云南省道路运输业务管理平台逐一认真查询、核对:第一批次列出的41辆黄标车中,22辆系我局办理许可《道路运输证》,其余19辆黄标车均提示“查无此车”,已于6月13日注销全部22辆营运黄标车的《道路运输证》;第二批次列出的共451辆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中,其中办理过《道路运输证》的营运黄标车共374辆,其余77辆均提示“查无此车”,截至8月22日,已依法注销全部374辆营运黄标车的《道路运输证》,强制营运黄标车退出营运市场;并积极引导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对黄标车依法不予核发、审验《道路运输证》。 同时,我局稽查大队进一步强化路面检查,对注销《道路运输证》后仍从事客货运输的,加大打击力度,一律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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