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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4-13 17:04   点击率:191打印】【关闭

413日上午,新平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接到群众反映,在老大新公路平甸河路段公路范围内存在违规倾倒垃圾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同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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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调查,当事人确实存在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污染公路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要求涉事人员尽快清理所倒垃圾,消除公路污染、维护路产路权。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爱路护路、维护家乡环境卫生的好公民。

一直以来,县地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办好群众“急事”,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真正践行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工作要求,用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动路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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