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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8-09 16:08   点击率:11打印】【关闭

  新平县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深化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2017年是市公安局党委确定的“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也是全面落实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的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7年3月17日,全市公安机关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7月21日上午,新平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会上,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平汇报了今年以来新平县公安局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同时对《新平县公安局2017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送审稿)》进行说明。听取汇报后,各党委成员对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安全等具体目标任务提出了要求,对考评办法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修改意见。下步,就如何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位推进工作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执法的生命线,各部门要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等方面,列出工作清单,明确主抓领导和民警,推动执法规范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执法主体能力提升。提高执法素质是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执法工作。法制大队、政工室要结合上级公安机关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的要求,组织全员民警培训,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认真开展案件“一案一审一评查”及月考核工作,用案件质量来检验民警的执法水平。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和制度建设。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执法观念,落实好执法制度;认真落实《玉溪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49项措施任务分解方案》中的受立案管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等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增加2名辅助警务人员协助法制大队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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