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死亡注销常住户口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公民死亡 二、审批条件 公民死亡相关证明文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事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自行前往 四、申请材料 (一)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二)亲属书面申请; (三)死亡证明文件; (四)《户口簿》;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注销户口 送达方式: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6282063,监督电话 0877-701562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 新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公民死亡注销常住户口”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 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公民死亡注销常住户口”。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附件 公民死亡注销常住户口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