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涉爆案(事)件,实现民用爆炸物品“不失控、不流失、不炸响”的工作目标。按照云南省公安厅部署要求。6月1日,新平县公安局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刀兵主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普家斌,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杨彦林,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大队大队长高玉新以及桂山、扬武、新化、漠沙、戛洒派出所主要领导,玉溪市山友民爆公司相关负责人共计56人参加会议。 会上,杨彦林大队长首先分析了当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三个方面的具体安排:一是加强对爆破作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安全第一”思想防线;二是加强爆破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学习培训,熟练爆破安全规程操作;三是民爆作业单位要适时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涉爆案(事)件的发生。 普家斌副局长指出: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强化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民爆物品运输、存储、使用、回收环节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普家斌副局长要求: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二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的红线意识;三是严格管控,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四是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民爆物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随后,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大队大队长高玉新对参会人员进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爆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严防各类涉爆案(事)件的发生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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