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考核组到新平开展2018年度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按照市局《2018 年全市县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玉溪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方案》的部署和要求,12月4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绍华带队对新平县公安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巨立中,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文宏,在家的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党委自查、听取汇报、考核组实地查阅台账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反馈会等方式开展。会前,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对照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和坚持从严治警方面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整改落实。会上,巨立中副县长对县公安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县公安局2018年全年没有发生公安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因涉嫌犯罪、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处理情况,没有发生应当追究而未追究、责任追究不到位、处理决定不落实等情况。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刘绍华副局长就考核工作进行了指导,并对今明冬春治安、交通、消防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岁末年初,要提高值班备勤责任感,确保 “五个严防”和“三个不发生”;二是要做好交通巡逻管控力度,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安全防控,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社会面管控,进一步压缩犯罪空间。 随后,考核组一行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考评表,详细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并召开反馈会提出整改意见。反馈会上,刘绍华副局长对县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县公安局能再接再厉,全面强化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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