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安局编制了《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公安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公安局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公安局公开政务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公安局公开政务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公安局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公安局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安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公安局编制的《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平网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9号新平县公安局办公楼六楼)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安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公安局具体网址:公安局当面受理点:公安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7011243。 公安局还将采取在相关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媒体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公安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公安局申请获取。公安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公安局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公安局办公楼六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7011243; 传真号码:7011243; 电子邮件:yxp0613@yahoo.cn; 邮政编码:653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公安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公安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新平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公安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公安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公安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公安局投诉(监督电话:7015629),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附件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 其他单位 | 名 称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的内容叙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 | □ 申请 □ 不申请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自行领取 | | | | | | | |
附件二: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备案表 填表日期:2018年1月1日 单位盖章:新平县公安局 单位名称 | 新平县公安局 | 单位地址 | 新平县新平大道29号 | 邮政编码 | 653400 | 单位电话 | 7011243 | 单位传真 | 7011243 | 联系人 | 姓名 | 欧阳艳姝 | 联系电话 | 7011243 | 电子邮件 | 1184211669@qq.com | | | | | |
注:1.本表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填写。 2.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所填表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附件三: 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章):新平县公安局 填报时间:2017年1月1日 项 目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 电话 | 移动 电话 | 备注 | 分管领导 | 可永森 | 副县长 | | 13987791007 | | 主管部门(股室) | 新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 部门(股室)负责人 | 邱保贵 | 主任 | 7011243 | 13988437444 | | 联系人 | 王奎光 | 科员 | 7011243 | 15108713988 | |
填报人:王奎光 联系电话:70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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