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第一块电动车过渡号牌成功上牌 自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全面强化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新国标实施前,新平交警大队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销售商进行摸排走访,告知销售商要积极配合“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库存“消化”完后严禁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辆。同时,利用云南新平交警微信公众号、新平社区网等媒体平台发布新国标实施后相关政策,提高辖区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知晓度,积极引导电动车辆所有人主动办理登记手续。 针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办理登记电动车辆所有人的实际困难,新平交警大队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在新平交警大队车管大厅设立电动车登记服务点,在用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辆所有人可在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提交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或车辆所有人书面声明),自愿选择安装物联网防盗装置,经审核生产、销售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的,核发“黄底黑字”临时过渡号牌和过渡期电动车辆标识。 5月8日上午,新平县第一块“非标”电动车临时过渡号牌成功发放到车主手中,车主开心地说:“我们都是从微信上看到说电动车辆需要申请过渡号牌,不然以后都不能上道路行驶,今天刚得知能够办理就早早过来,没想到一会工夫就办理好了,以后骑车在路上也可以放放心心的。我们也会严格遵守过渡期限规定,到时候就不骑车上道路行驶了。” 下一步,新平交警大队将组织流动车管小分队,深入到新平县各乡镇(街道)办理电动车辆登记工作,进一步解决群众来回跑、不方便及增加多余费用等困难,真正将车管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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