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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10 09:12   点击率:315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安局编制了《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公安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公安局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公安局公开政务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公安局公开政务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公安局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公安局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新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公安局编制的《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平网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9号新平县公安局办公楼六楼)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县公安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公安局当面受理点:公安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7011243

  县公安局还将采取在相关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媒体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公安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公安局申请获取。公安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新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平大道2912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7011243

  传真号码:6282022

   邮政编码:653400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公安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公安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新平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公安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公安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公安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可以向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投诉(监督电话:6282019),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附件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或

其他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的内容叙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

申请       □ 不申请

获取信息的方式: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自行领取








 

 

附件二: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备案表

 

单位盖章:新平县公安局

单位名称

新平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

新平县新平大道29

邮政编码

653400

单位电话

7011243

单位传真

7011243

联系人

姓名

欧阳艳姝

联系电话

7011243






注:1.本表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填写。

2.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所填表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附件三:

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章):新平县公安局

项 目

姓 名

职 务

办公
电话

移动
电话

备注

分管领导

可永森

副局长 




主管部门(股室)

新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部门(股室)负责人

邱保贵

主任

7011243



联系人

欧阳艳姝

科员

7011243



填报人:欧阳艳姝             联系电话:70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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