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到漠沙镇开展“党建+河长制”冬季清河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加强河湖环境常态化治理,维护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推动机关党建和河长制相互促进,1月11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挖窖河县级河长李云峰同志率队到漠沙镇开展“党建+河长制”冬季清河行动。漠沙镇干部职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党支部、森林警察大队党支部、巡特警大队党支部、漠沙派出所党支部部分党员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活动。 李云峰同志强调,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党建+河长制”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党员河长的先锋模范作用,二要提高工作认识,牢固树立护河爱河意识,持续扩大“河长制”影响力,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目标。此次冬季清河行动主要围绕“全面清理挖窖河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危害水生态环境及乱建、乱占、乱采、乱堆等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在清河行动中,李云峰同志靠前指挥、带头清河,并与漠沙镇镇长彭政研究和部署推进清河行动,大家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充分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分工协作、默契配合,认真清理了河道垃圾。 通过此次清河行动,切实巩固了挖窖河漠沙镇河段周边环境卫生和河道安全,充分落实了清河行动的职责,提升了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了河域生态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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