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开展2023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12月2日,第12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新平县公安局举行。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团县委及客运、驾培、外卖等各行业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启动仪式上,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李云峰同志就抓好新平县2023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系列活动和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呼吁广大群众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李敏同志宣读了《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和各单位、行业代表在活动宣传横幅上签字承诺,自愿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活动现场,宣传民警设立宣传台,将日常生活中经常食用易造成假性酒驾的食品,通过体验的方式,向现场人员进行演示,讲解造成假性酒驾的原因及处理办法,让大家更加直观地了解酒醉驾相关知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激情高涨。 随后,新平交警大队宣传民辅警联合志愿者走上街头、农贸市场、广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围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这一主题,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提醒大家时刻绷紧牢记“酒后禁驾”安全防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提示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好安全带,在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礼让;结合冬季出行特点,讲解了安全过马路、安全行车等方面的基本常识,提示群众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车以及超员的车辆,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远离交通事故。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现场群众咨询50余次。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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