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人社发(2017)109号)的要求,及精准脱贫攻坚考核验收指标要求,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合我乡实际,现就限期完成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乡扶贫办对接提供的最新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但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工作时限和工作目标 2017年10月15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硬性指标,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关乎全省贫困退出工作大局。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如期完成这项政治任务的重要性,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村(社区)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按时按质,落到实处。各村(社区)按照建兴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料未收集未参保名册及资料收集说明,进行资料收集和参保费并按时上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逾期责任由各村(社区)自行承担。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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